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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国民政部发布养老服务领域非法集资的风险提示
中新社北京6月15日电 (记者 王祖敏)中国民政部15日发布风险提示称,一些养老服务机构和企业打着“养老服务”“健康养老”等旗号,以“高利息、高回报”为诱饵实施非法集资活动吸收老年人资金,给老年人造成严重财产损失和精神伤害,存在重大风险隐患。
中国民政部在当日发布的“关于养老服务领域非法集资的风险提示”中,列举了养老服务领域非法集资的主要表现形式:
一是假借养老服务机构之名。一些企业没有养老服务机构实体,但通过临时租用养老服务机构场地开展活动,“碰瓷”养老服务机构,以各种优惠手段诱骗老年人办卡储值非法吸收资金。
二是以提供“养老服务”为名。一些机构明显超过床位供给能力承诺服务,或者超出自身可持续盈利水平承诺还本付息,以办理“贵宾卡”“会员卡”“预付卡”,或预交“养老服务费用”等名义,通过向老年人收取高额会员费、保证金等方式非法吸收资金。
三是以投资“养老项目”为名。以投资、加盟、入股养生养老基地,以销售虚构的养老公寓、长期出租养老床位、“时间银行”互助养老项目等名义,以承诺高额收益、返本销售、售后返租、约定回购为幌子非法吸收资金。
四是以销售“老年产品”为名。打着“健康养老”名义,实际上不具有销售商品的真实内容,或者以医疗名义向老年人推广销售所谓“保健品”,以承诺消费返利或给予其他投资回报为诱饵非法吸收资金。
五是以享受“旅居养老”为名。以邀请老年人低价甚至免费旅游,或者考察所谓“旅居养老”项目为名,通过储值返利、投资分红、积分养老等方式非法吸收资金。
民政部提示,上述非法集资活动存在诸如高额利息无法兑现、资金安全无法保障、养老服务需求无法满足等巨大风险。养老服务机构的本质是提供养老服务,对带有投资返利性质的承诺,老年人应谨记高回报伴随高风险,认清高额利诱背后隐藏的巨大风险,自觉远离非法集资,防范合法权益受到侵害。
民政部表示,按照《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》等有关规定,对非法集资人、非法集资协助人将严肃追究法律责任。公众如发现涉嫌违法犯罪线索,可立即向有关部门举报。(完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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